事实上,据我们了解所谓的失业金发放新政策早已确定,是有关于金额上涨和医疗费报销两部分的,现在只兑现了失业金的微调,对于报销的问题却被搁置了,而这个问题也是使我们正为难的问题。同时,领取失业金需要每月1-15号期间自行在劳动局的指定资料薄上登记签字由相关负责人员在失业人员的证件上签字确认,我代替父母去签字几回,相关负责人员的服务态度着实有待改善,我们经常因为他(她)们的言行很是受气,她们一般是埋头自顾自的忙活儿,要么就是打电话唠家常,每次我都是等她们忙完后客气的"请"她们签字,她们却很不情愿的样子,今天去的时候,其中的一个负责人员其实闲着无事,我两次好言请她签字,她却推脱不签,说下次一起签,对于我说的报销的问题,她也是模棱两可、冷眼相看,一时说政策取消、一时说11年7月就已实行,而之前劳动局的其他工作人员却说暂不确定需耐心等待,到时候会有通知,种种的种种都使我们十分为难!就此,先不说该部门的办事效率如何,其相关工作人员的态度实在令人气恼,失业金的领取人员多数是下岗的待业人员,每一笔开销都是辛苦钱,在人格上也不输给任何人,劳动局的相关负责人员既然坐在了那个位子就要为老百姓办事实、为百姓说话,而不是搪塞和推脱,否则就有损国家公务员的形象更辜负了人民的信任!
我父母下岗多年,2011年9月经劳动部门审批领取“失业金”,现已享受失业金每月744元,但在领取期间母亲住院治疗花费近9000元,我们了解到,一直以来国家有规定说失业金领取期间,个人的住院费用可予以报销(2011年上半年之前是予以全额报销),我们很是在乎,实际上这也是失业人员实现权力保障的一个重要途径,我们主动、多次向劳动部门咨询如何报销的问题,但劳动部门对此态度模棱两可、说法不一,一时说该政策有变动、不确定具体方案、到时候会具体通知,一时说早在11年的7月就已经实施、按职工医保报销,现失业金发放还有一年到期,费用却始终没有得到报销,迫切希望知道领失业金期间的住院费用到底还能不能报销?!如何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