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壬辰龙年,我与父母哥嫂等家人商量在我家过元宵节。龙年2月6日(正月十五)早饭后八点多钟,携妻来到大市场南门西侧的水产品市场买鱼,问清鱼的价格后,买了一条王鱼、2条大鱿鱼和一袋虾仁,共38.5元。卖鱼的是一位年纪约四十七八岁的大姐,因有零头,便与大姐说38元可以不?大姐回答的很干脆:不行。我也没再说什么,掏出了一张50元面值的钱票给了大姐。大姐给了我一个方便袋,我这边与妻装鱼,大姐那边找钱......大姐数了数说,找你61块5。...我纳闷儿,随之说,大姐,你多找了我50元钱,我给你的是50元的票,不是100元的。大姐疑惑了片刻,说:哎呀,今天遇见好人了,真是谢谢你们了呀!好人有好报呀。我与妻对视了一下,妻说,这有什么呀,大冷天的,你们也不容易,要不然你今天卖我鱼不就赔了吗?我们多收了你50元钱,心里也过意不去呀!大姐于是收回了多找的50元,找回了零头11.5元。与妻拎鱼走人...... 这时已近9点,大市场也要开门了,与妻去市场里面又去买了些青菜、调料等物品。之后按计划,去买元宵。于是我俩去了南门对过西侧的三兴茶叶商店门前,门外搭的临时货架子上摆了不少袋装元宵,问了各商标的价格后,便选了4袋元宵,有黑芝麻馅的,有花生八宝的,一计算共34.5元。因手里没有零钱,便给了卖元宵的那位女同志一张100元面值的人民币,同时说34元得了,那5毛钱就抹掉吧。我与妻一边将元宵装入方便袋一边议论着今年元宵水果馅的怎么这么少呢。收钱的那位女同志顺手找了我16元,我也没往心里去,因为这时已经快十点了,尽想着得抓紧时间回家做午饭了,便和妻子往家走,走到半路突然想起来,不对呀,刚才买元宵找钱找错了,少找给我50元钱呀!于是与妻一同马上又回到三兴茶叶商店,找到刚才收钱的那个女同志,说明了请况,可是结果你猜怎么样?离开也就是10分钟左右,那女的说:不可能,我要是少找你50元钱,当时你肯定不干,我确实是找你16元钱,可是没有少找给你们(她就是不承认给她的是100元的票!)看到这种情况心想,还得回家做饭,嗨,认了吧,谁让当时自己忙着不仔细了呢!和这样的人还理论什么呀!50元能买几袋元宵呀,就当是自己吃了算了。人家就给你个死不承认,也是哦,她心里估计在想得卖几袋元宵能赚50元呢?据悉,这位卖元宵的女同志姓刘!年纪约三十八九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