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改办有关规定,正式启动“医药分开”试点工作,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建立医事服务费制度,即按照医师职级确定患者在门诊的诊疗费。依此次改革试点情况,市属公立医院将依次推广执行,目前已包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儿童医院、积水潭医院、同仁医院等在内的几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将正式开始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具体收费标准以医院公示为准。 特此公告!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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